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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

发布时间:2017-12-11

  按:山东省青岛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,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、稳步推动医药价格改革、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、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工作等,改革取得良好的成效。 

  山东省青岛市通过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,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,收入结构初步优化,群众整体医疗负担有所下降,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加强,改革成效初显。   

  一、主要做法 

  (一)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。一是科学制定补偿办法。出台《青岛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,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(中药饮片除外),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%,政府补偿不低于10%,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、节约成本自行消化。二是执行差异化财政补助政策。对胸科医院、传染病医院、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价格补偿不足80%的部分由市、区财政给予兜底补助。2016年共投入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1.3亿元。三是加大财政投入。制定《青岛市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,全面落实公立医院6项投入政策,对在职人员5项社会保险费用给予补助。2016年,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补助资金达17.06亿元,同比增长38%。四是完善医保配套政策。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后的9000余个子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,并调整完善了医保周转金管理制度,增加一倍周转金以缓解医院运行压力。   

  (二)稳步推动医药价格改革。一是强化组织保障。成立由卫生计生、物价、财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项目办公室,建立联动工作机制,协同推进医保支付、财政补助、费用控制等工作,加强宣传引导,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,确保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顺利实施。二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。2013年分3批调整县级公立医院诊察费、护理费、床位费和手术费等2114项医疗服务价格,并调整了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。2015年以来先后8次调整了7200余项医疗服务价格,重点调增了诊察、手术等项目价格,其中综合类增长42%,手术类增长128.6%,中医类增长196.8%,检验类下降7.8%,影像类下降20%以上(其中降幅较大的是CTMR检查,3.0T MR检查由原来的1000/次下降到280/次,降幅达72%)。严格按照《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(2012版)》要求设置医疗服务项目,同时与省会和周边城市价格水平相衔接,既坚持合理补偿成本又兼顾群众和医保承受能力。三是实行分级、分类定价。按照医疗机构的等级(二级和三级)和医生职级(普通、副主任、主任、知名专家4个职级)实行分级定价,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在二、三级医院分别定价23/次、26/次。对市场竞争充分、个性化需求强的医疗服务,确定了218项市场调节价,实行医疗机构自主定价,知名专家诊察费最高可达300/次,并对儿科、中医诊疗予以倾斜。四是实行医用耗材“打包”收费(不含高值耗材)。严格控制单独收费耗材的品种和数量,约束过度使用耗材,促进医院主动加强成本控制。五是实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挤压虚高价格。成立青岛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,开展药品采购联合议价,全市公立医院从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33.88亿元,节约采购资金6.78亿元,平均降幅达20%;公立医院高值耗材全部实现网上采购,采购率和采购金额居全省第一,2017年上半年采购总金额1.87亿元,平均降幅21%,让利群众3927万元。   

  (三)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。一是积极推进人事编制改革。全面落实编制备案制管理,2016年全市公立医院共备案4.6万人,其中市级医院较原编制数增加8225人,增长56.7%。实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,总量控制内人员由医院自主聘用,全部执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。二是推进薪酬制度改革。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文件,完善市属公立医院年度工资总额核定办法,已调整8所医院绩效工资总量。落实全面预算管理,出台《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》,13所三级医院全面实行总会计师制。三是探索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。在部分公立医院探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,取消试点医院行政级别,明确决策与监督权。   

  (四)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。一是扩大按病种付费改革覆盖面。开展104个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试点。2016年度单病种共结算3.78万人次,统筹基金支付2.03亿元;201715月份单病种共结算1.78万人次,统筹基金支付1.08亿元。二是探索慢性病医保打包付费改革。按照“总额预付、结余奖励、超支分担”的原则,在崂山区、黄岛区、即墨市探索打包付费试点。三是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。将7种疾病按病种付费改革范围扩增至16所医院,选择7个门诊中医优势病种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并按病种支付。四是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。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相互衔接、互为补充,年度最高报销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,重点保障重特大疾病人群,2017年上半年全民补充保险资金共支出1.9亿元。   

  (五)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。一是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。由三级医院牵头组建医疗集团,建立县镇村一体化管理的医共体11个,医联体建设覆盖了282家二级及以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,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所有区县;建立医学检验、医学影像、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11个。2017年上半年,上级医院专家到基层提供诊疗服务3.7万人次,开展手术478台次,实现双向转诊4026人次。二是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。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细则,召开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现场会,全市常住人口签约75万余人。三是引导中医药资源向基层流动。组建了37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市中医药发展集团,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,建立了103个国医馆,引导中医药资源向基层流动。四是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。开展免费定向医学生培养,创新乡村医生“区市管镇聘村用”管理模式,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和引进力度,提高基层服务能力。   

  (六)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工作。一是强化药品耗材使用监管。成立医用耗材管理质量控制中心,制定标准、严格督查,加强对公立医院药品、耗材使用的全程监管。二是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医疗费用联合控费机制。定期通报全市医疗费用情况,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和医保支付挂钩。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。在市级层面建立“专业双随机”抽查机制,在区、市级层面建立了“行业双随机”抽查机制,落实国家下达的1860项监督抽检任务,大力开展综合执法。   

  二、主要成效    

  (一)患者负担有所减轻。2017年16月,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%以下,较去年同期下降4.93个百分点;门诊均次费用289元,住院均次费用12521元,同比增幅分别为1.39%2.61%,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。改革后,门诊病人、医保住院病人就医负担有所下降。    

  (二)收入结构得到优化。2017年16月,全市公立医院医药总收入112亿元,环比增长3%,增幅降至个位数。药占比(不含中药饮片)32.94%,同比下降8.17个百分点;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29%,较去年同期增加8个百分点,医院收入结构逐步优化。    

  (三)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高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价格补偿基本到位。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打包收费政策,各医院成本控制意识进一步增强。2017年16月,全市公立医院收支结余8.9亿元,同比增长89%,在总收入增幅明显放缓的情况下,医院结余大幅提高,医院运营管理方式转变,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。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转自: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(第215期) 

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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